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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准標投上述工程者,僅限於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第1名冊上獲准承造建築 工程的乙及丙組承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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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基金撥款三百八十一萬元予四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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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的第二次語文基金撥款申請中,共有四份語文改善計劃獲准撥款,總 額達三百八十一萬元。
語文基金是納入《教育署署長法團條例》管轄範圍的一項信託基金,成立於 一九九四年五月,初期獲撥款三億元。
語文基金的主要目的在提高本港中文(包括普通話) 及英文水平。基金撥支 的款項有助強現時進行的工作及彌補暫時短缺的語文教學資源。此外,語文基 金亦鼓勵有關人士和團體,就有問題的領域進行研究和引進新的語文教學方法。
這四份獲准撥款的申請,以提高教師、學生和社會人士的語文能力為主,其 中兩份為英語改善計劃,另外兩份則為改善中文/普通話的申請。
語文基金秘書處發言人說:「申請書的種類包括研究、教學資料及閱讀獎勵 計劃。」
「獲批准的申請全部均符合語文基金諮詢委員會所訂定的嚴格申請標準,相 信必定能提高香港的語文水準。」
發言人指出,獲准撥款的申請中包括兩項在一九九五年年底完成製作提高英 語水平敎學資料的計劃。
此外,還有一項語文計劃,研究香港學前兒童早期語言的發展。
另一項中文改善計劃是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舉辦「普及閱讀獎勵計劃」 供中學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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