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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經營賓館被罰一萬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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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賓館經營者涉嫌在尖沙咀無牌經營賓館,今日(星期五)在南九龍裁判 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一萬二千元。

案情透露,今年五月三日,政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與警方在尖沙咀採 取聯合行動,打擊區內非法經營的賓館。

行動中,便衣人員發現彌敦道三十六至四十四號重慶大廈六樓一單位是一所 未領有牌照經營的賓館。該賓館經營者其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第五條的規 定。

政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無牌經營的賓館,並會致力打擊這 些賓館。

他指出,該署會繼續加強行動,確保所有賓館符合樓宇結構及防火的安全標 準,並獲發牌照。

他亦呼籲市民向該署牌照事務處提供有關無牌賓館的資料,協助該署打擊這 些不法行為,電話:二八八一七零三四。

掃墓郊遊應小心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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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發言人今日(星期五)呼籲市民,周末掃墓時必須小心,切勿大意遺 下火種,引起山火。

發言人表示,該處在重陽節當天共接獲二百零二宗山火報告;其中一百七十 四宗在新界發生、十一宗在九龍和十七宗在港島。

他指出,人為疏忽是引起山火的主要原因。市民掃墓時,若不小心處理燃燒 後的香燭或冥鏹,可能會引起山火。

他提醒掃墓人士應注意以下簡單的防守則:

* 香燭及冥鏹應放在金屬器皿內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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