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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公營地盤完成工程總值為九十六億元,保持強勁的上升趨勢,與 九四年第二季比較,大幅上升百分之四十八點二,反映大型基建工程正加速進 行·以固定(一九九○年)市價計算,其升幅則為百分之四十。

一般工程承建商所完成的非地翻工程總值爲三十九億元,較九四年第二季下 跌百分之九點一。以固定(一九九○年)市價計算,亦下跌百分之十九點六。此 類工程包括小規模新建工程及在現有樓宇及建築物內進行的裝修及保養工程。

專職工程承建商所完成的非地盤工程總值爲二十二億元,較九四年第二季, 下跌百分之零點九。以固定(一九九○年)市價計算,亦下跌百分之十七點六。 此類工程主要關乎電器及機械裝置。

按建築物落成後用途分析,包括機場建造工程在內的運輸設施工程類別首次 佔地盤完成工程總值最大比重,完成工程總值爲五十六億元,與九四年第二季比 較,上升百分之二十九點六。

住宅樓宇工程(包括商住兩用樓宇)爲第二大類地盤工程,完成工程總值爲 五十億元,較九四年第二季,上升百分之二點四。

商業樓宇工程為第三大類地盤工程,其總值達二十一億元,較九四年第二季, 下跌百分之十。

以固定(一九九○年)市價計算的工程總值,是透過適當的物價指數去不滅 工程名義價值至一九九○年價格水不計算而成。

由於分判工程在建造業內十分普遍,問建築機構可以是某,合約的主要承 建商,同時亦可以是另一合約的分判承建商,主要承建商(包括一般工程承建商 及專職工程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總值,只包括該等建造機構作為主要承建商合 杓中所完成的工程,而不包括其作為分判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不過,分判承建 商所完成的工程總值應已包括在其受聘的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工程總值之內。

有關建造工程完成量的詳細資料刊載於政府統計處出版的《一九九五年第二 季建造工程完成量統計調查報告》內,每本定價為十一元,現已在金鐘道政府合 署低座地下政府刊物銷售處發售,亦可向灣仔港灣道十二號灣仔政府大樓十九樓 政府統計處刊物出版組購買,或按期訂購。

有關以上統計的查詢,可與政府統計處屋宁建築、建造及地產業統計組聯 絡,電話:二八零五 六四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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