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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發言人表示,這類人不論所持的非本地大學學學位是否與本地大 學學位屬同等學歷,均有資格受聘為學位教師。
這是因應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提出的建議而作出的改變。
新入職條件的生效日期為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並且不會有追溯生效日期。
持有上述學歷人士獲受聘為學位教師時,薪金起點將會是總薪級表第| 九點 (學位教師薪級為總薪級表第十七至三十三點)。
發言人說:「現時在中學資助則例中,有關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 同等學歷的學位人上有資格受聘為學位教師的條款將維持不變。但資助則例將會 加進這項新入職條件,以反映有關的轉變。」
完
《性別歧視條例》與張公開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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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科印備 ·款中、英文對照單張,介最近在立法局通過的《性別歧視 條例》,市民可向各區政務處免費索取。
政務科發言人今日(星期一)表示,該軍張闡述有關《性別歧視條例》的 般資料:同時亦概括講述條例的目的和規管範圍,以及平等機會委員會負責的T 作。
單張亦教導市民如受到性別歧視或性騷擾時,應該採取的行動。
發言人說:「但張以簡易的文字寫成,讓市民大眾更容易了解新法例的內容 及其重點。」
「市民亦可藉此單張加深對性別歧親和性騷擾的認識。」
《性別歧視條例》於今年七月頒布成為法例。條例規定凡因某人的性別、婚 姻狀況或對懷孕婦女加以歧視,或對他人作出性騷擾,均屬違法。
條例亦訂明在許多活動範圍內,如對某人作出性別歧視或性騷擾,即屬違 法,這些活動包括僱傭;教育;貨品、設施及服務的提供;房屋的處置和管理; 諮詢團體的投票資格及被選人或委人該等團體;會社的活動及政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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