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5-08-20 — 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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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線路)規例》第二十(一) (C)條訂明,高壓固定電力裝置的擁 有人必須最少每隔十二個月檢查和測試其裝置一次,並須提交會經進行有關檢查 和測試的證明。

該電力裝置的擁有人亦應準備一份機電工程署指定的定期測試證明書(表格 WR2),證明其會進行有關測試工作。

根據該規例第二十(五)絲,該擁有人應於獲承辦商發給證明書後兩星期 內,將該證明書遞交機電工程署進行加簽和確認。

同時,發言人又重申,根據《電力條例》,只有註冊的電業承辦隨和電業人 只才獲准進行固定電力裝置工程。

他強調,未有註冊的承辦商和電業人員從事電力工程會被當局檢控。

發言人說:「四名沒有向機電工程署註冊的承辦随因為承辦七項電力工程, 於六月和七月間被當局檢控。」

「各被告均承認控罪,分別被法庭判罰款二千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

該等未有註冊的承辦商所違犯的條例,首次觸犯可被罰款最高五萬元及入獄 六個月,再犯則可被判罰款最高十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退伍軍人檢閱會操周二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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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百名會於一九四五年八月三十日跟随夏然幫少將光復香港的皇家濰 軍退伍軍人已經來港,並將參加星期二(八月十二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大會 堂外舉行的一項檢閱會操儀式。

該會操是香港重光五十周年紀念十二天活動中的第一項,以示對這批會經服 役英國太平洋東印艦隊的退伍軍人的敬意,其中,些退伍軍人當年曾在夏慤少將 的旗艦上服役,並參與戰車。

署理港督陳方安生是會操的主禮嘉賓並接受敬禮,而駐港皇家海軍高級軍官 苗禮信上校亦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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