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元浩獲委為法律草擬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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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馬富善今日(星期四)公布由一九九五年七月六日起,晉升嚴元浩爲 律政專員,出任法律草擬專員一職。巖元浩自去年九月起,繼前法律草擬專員范 達理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大法官後,開始署理該識位。
嚴元浩,四十七歲,是香港首位華人法律草擬專員。他於一九八三年在香港 獲得執業律師資格。他在一九六七年加入政府工作,在一九八六年由法律援助署 調職律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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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元浩專長中文法例的草擬,並就香港中文法律的籌備工作擔當首要的角
完
嚴元浩已婚,有兩名子女。
訂定規例保障保險單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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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星期四)公布一套規例保障保險單持有人的利益,並確保香港在 監管長期保險業方面符合國際的做法。
《一九九五保險公司(償付準備金)規例》及《一九九五保險公司(長期負 值的釐定)規例》明日(星期五)於憲報刊登。該條例分別訂定多項條文,以提 高從事長期保險業務A類至F類及I類的償付準備金額,以及釐定長期業務負債 額的原則。
政府發言人解釋說,長期保險業務的償付準備金額,自一九八三年實施《保 險公司條例》以來,一直維持在二百萬元。
他說:「因此有迫切需要將償付準備金額調整,以直接反映保險公司從事的 長期業務的性質及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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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訂定償付準備金額的目的,是要提供一個預先警報制度,以便及早 察覺保險公司在財政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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