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5-07-19 — Pag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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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黎街就申訴專員蘇國榮最近就其違例們建物直接調查報告的評論,作出

上述回應

余黎青萍說,政府重申該政策是合理及實際的,因此在目前環境及現有資 源下,是公不及適當的。在違例天台建築物方面,余黎青萍說,政府的長遠目標 是鼓勵有關居民申請公屋及拆卸他們的違例建築物,以期所有違例天台建築物得 以清拆。

她說:「但是,政府最關注的是公眾安全,而任何種類違例建築工程亦可能 構成危險,並非單是指違例天台建築物。」

同時,政府繼續在三方面應付有關問題,即採取優先行動控制問題,透過法 律及紀律行動作出阻嚇及透過公眾教育及資訊,提高市民對問題的關注及改變態 度。

她說:「優先政策只是政府對付違例建築工程的一般策略的其中一環。政府 對違例建築工程所採取的行動是不能亦不應該早以執法政策評估。」

對於廣告招牌,余黎青萍說政府的主要關注亦是安全。直至|[前為止,對危 險及有潛在危險的招牌所採取的行動,直奏效。

她說:「政府已詳細研究推行發牌制度以管制懸掛牌的可行性及需要,但 結論是會動用大量資源及極為昂貴。現行管制懸掛牌的措施,一般而自己是足 夠而毋須增加管制設施。」

余黎青萍續稱,在政府檢討過程中,屋宇署的結論是需要推行進一步實際措 施,以治標治本方式解決天台僭建物問題。

正進行的工作如下:

* 在差餉通知書內加派小冊子,解釋繳交差餉並不給予或表示物業的合法地 位:

* 與負責提供公共設施者聯絡包括食水供應,要求其拒絕為新搭建的非法建 物提供接駁服務,並將這些個案轉交屋宇署跟進;及

* 與律師公會商討,在律師執業指中中加入有關非法天台僭建物特別備的可 行性。

她續稱:「至目前為止,所取得的成果及在三方面策略下所作出的進一步努 力,政府認為優先政策是公平、實際及有效,所以重申,這是合理及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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