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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申請撥款進行航空貨運大樓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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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本月稍後時間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撥款,以便為位於赤鱲角新機 場航空貨運大樓的政府設施進行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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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申請的款項為六千四百六十萬元(以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將用作為位 於貨運大樓的五個政府部門進行裝修工程之用。該五個部門分別為漁農處、香港 海關、衛生署、人民入境事務處及政府統計處。
一份有關是次申請撥款的討論文件已於今日(星期四)發出予立法局工務小 組委員會的委員。
政府發言人表示,財委會迄今已共批准五十四億七千四百四十萬元的撥款, 以進行有關新機場的多項政府設施工程。
他說:「是次申請的六千四百六十萬元款項,是新機場政府設施工程預算總 成本,即五十五億三千九百萬元中尙未批出的款項。」
機場委員會中英雙方於六月三十日就未來機場管理局擬與香港空運貨站有限 公司及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簽訂兩份新機場航空貨運服務專營權合約之條文達 成協議。
發言人說:「該局預期可於短期內簽訂該兩份合約,隨後兩間營辦商將準備 就緒,展開貨運大樓的建築工程,以配合新機場在一九九八年四月的預算啟用日 期。」
「根據營辦商的計劃,他們需在未來數月確定貨運大樓的詳細設計,以及有 關之裝修工程。根據政府現時的分析,從工程角度來看,將貨運大樓內政府設施 的裝修工程委託予營辦商一併進行,將會更具成本效益,亦會更為有利。」
「我們因此需要財務委員會批准是項撥款,一俟未來機場管理局於未來數星 期內與營辦商達成最後協議,政府才能夠委託營辦商進行有關的裝修工程,並就 有關工程作出承擔。」
工務小組委員會將於七月十八日開會討論是次撥款的申請,並於本月稍後提 交財務委員會討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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