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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務司鄺其志表示:「未來的機場管理局及地下鐵路公司均需要財務支持協 護內所包括的政府保證,使兩間機構可以根據會議紀要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進行 所需的舉價。」
財務支持協議內其中一項最重要的保證,就是規定在何種情況下地下鐵路公 司或未來的機場管理局將需要額外注資,以完成機場鐵路或新機場。財務支持協 議列明假若出現不可抗力、或在政府或地下鐵路公司或機場管理局控制範圍以外 的情況、或其他合理原因,政府將會對兩間機構進行額外注資。
鄺其志解釋說:「銀行及其他貸款機構均需要在政府與兩間機構的協議內列 明一項明確的保證,以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去確保兩項工程的完工。
他說:「我們已從本港及國際性的銀行界確定得知這項明確的保證,將爲貸 款人提供一個合理程度的肯定性,兩間法定機構亦有信心在這個基礎上以具競爭 性的利率進行借貸。」
鄺其志表示:「由於我們已有一套嚴謹的成本監察及控制程序,我們絕對有 信心,萬一出現該等情形,政府所需給予的額外注資支持,將可減至最低。」
有關機場的財務支持協議更就工程完工前須償還的利息和本金,向貸款人提 供進一步的保證,就是倫若出現資金不足,政府將給予機場管理局免息貸款,以 應付新機場完工前的償債開支。
鄺其志說:「中英雙方就兩份財務支持協議達成協議,為機場及機場鐵路工 程除去一主要不明確之處。兩間機構現將可完成兩項工程的融資,根據會議紀要 去進行商業性的舉債。」
經濟司蕭炯柱說:「航空貨運服務專營權協議的達成,使情況變得明朗,令 由私營機構提供資金的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新機場服務專營權得以早日批出。」
麥高樂爵士說:「下一步將是盡速處理機場其餘的主要專營權和制定《機場 管理局條例》。這些事宜若早日得以解決,我們將可以維持新機場工程目前的良 好進度。」
他說:「基於這點,政府已與地下鐵路公司及臨時機場管理局修訂兩項工程 的啟用日期。」
「根據臨時機場管理局現時已展開的工程計劃,我們預計臨機局之新機場建 造工程,將於一九九七年中大體完成,我們需要九個月的時間去進行試用、測試 及策劃啟德機場的搬遷,故若其餘主要的機場專營權協議,包括飛機燃料服務, 飛機維修、航機膳食及停機坪飛機服務,得以早日達成,我們預計新機場將於一 九九八年四月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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