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5-06-21 — Page 3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2

發言人說:「新的組成獲得現時的管理委員會、學校議會和主要教師工會的 支持,並於下個會計年度,即由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擬定保安護衛業許可證及牌照費用

*****************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三)宣布,港督會同行政局已同意根據《保安及護衛 服務條例》訂立規例,以規定辦理個人保安許可證及公司保安牌照的費用。

該項《保安及護衛服務(費用)規例》於星期五(六月二十三日)在憲報刊 登。

首席助理保安司陳志表示,於去年十二月制定的《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 訂定一套發牌制度,規定從事保安工作的人士及保安公司必須分別持有有效的許 可證及牌照,才可提供收取報酬的保安服務,

·

他說:「該條例亦訂明可就申請和發出有關的許可證和牌照收取費用。」

「發牌制度旨在規管保安及護衛服務業,藉此提高其服務水平。」

陳積志解釋說,政府的政策是在釐定有關收費時,大致上應訂於足以收回提 供有關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而就辦理個人保安許可證及公司保安牌照所建議收 取的費用亦是根據這項原則而釐定的。

根據法例,有關的許可證或牌照的有效期通常為五年。申請許可證的費用為 五十元,而簽發有效期為五年或以下的許可證的費用則為一百二十元。

申請牌照的費用為三千五百元,而簽發五年有效期的牌照的費用則介乎七萬 八千零五十元至二十三萬五千四百元不等,視乎所從事的保安工作性質及所提供 的服務種類數目而定。牌照費亦可以每年等額方式分期繳付。實際上每年須繳付 的牌照費介乎一萬五千六百一十元至四萬七千零八十元不等。

以下是為提供各種不同服務種類保安工作的公司簽發牌照所建議收取的費 用:

(一) 提供護衛服務:

七萬八千零五十元

(五年)

或一萬五千六百一十元

(每年)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