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時,推行此項白日起試辦的計劃的部門和政策科將增至十一個。
政府發言人表示,試驗計劃在過去四個月推行順利。
他說:「九個最先推行此項計劃的部門和政策科共收到超過一百五十個索取 資料的查詢。大部分要求都能在守則訂明的時間內獲得處理。」
「直至目前為止,申訴專員不會收過關於部門未有履行守則規定的投訴。」
發行人表示,公開資料守則可向各區政務處和已推行守則的部門免費索取。
有關如何遞交索取資料的要求和遞交地點的詳情,亦可向各門的公開資料 主任和各區政務處查詢。
政府呼籲廢物收集車主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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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呼籲私人廢物收集商車主克制,避免採取任何激烈行動,擾亂在堆填區 棄置廢物及對公眾造成不便,以免在收費計劃中被豁免的使用廢物收集服務的佳 宅用戶也受影響。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已考慮了他們提出按車輛類別收費的建議,亦準備修 訂(廢物處理(廢物處理收費)規例》,並會於六月二十日將該修訂提交立法 局。該修訂將引進一個並列的制度,讓廢物收集商及貨車司機可選擇以每車或以 每公噸計廢物重量付款。」
就車主對預先繳付堆填區收費的關注方面,發言人說:「我們已向香港建造 商會建議引進安排,讓私人廢物收集服務的主要使用者,即建造業承建商,先購 置代用再交給廢物收集或貨車司機。」
發言人指出,現行計劃是經自一九九三年起與業內人士作長時期諮詢後始制 訂的。
他說:「因應在諮詢期內所收到的意見,收費建議已作了修訂。但諮詢期間 污染者/用者自付的原則獲各界,包括香港建造商會的廣泛支持。」
發達人亦指出,根據污染者/用者自付原則制訂的類似計劃經在很多地方, 包括新加坡、韓國和日本,推行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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