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選舉按金的規定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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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
現時的選舉 建議的選舉 按金款額 按金款麵
沒收選舉按金的 現時最低得票率
沒收選奉按金的 建議最低得票率
地方選區:採用 10,000元
「粟數領先者當
20,000元 有效選票總數
的5%
有效選票總數 的5%
選」投票制度
市政局、區城市 10,000元
政局及鄉事界功
能組別:採用按 選擇次序淘汰的
20,000元 有效的第一選擇
票總數的3%, 或累積選擇異的
5%
投票制度
有效的第一選擇 票總數的5%(爲使 計算方法簡單易 明,只會點算第 一選擇票)
其他舊有功能組 10,000元
別:採用「票數 領先者當選」投 票制度(道些功能 組別以往採用按 選擇次序淘汰的 投票制度)
20,000元有效的第一選擇
票總數的 5%, 或累積選擇票的
5%
有效選票總數的
5%
新增功能組別: 採用「票數領先 者當選」投票制 度
不適用
20,000元
不適用
有效選票總數的
5%
選舉委員會組 不適用
20,000元
不適用
別:採用可轉移
(i)普通選舉
有效的第一選 撒票總數的
2.5%
(ii)補選一一有效 的第一選擇票
總數的5%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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