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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處發出十五萬函件循選民更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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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最近發出十五萬份函件予懷疑已更改住址的選民。

這些選民須於五月底前向該處更新個人住址。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如果這些選民不予回覆,他們的姓名將被列入於六 月二十一日出版的臨時登記冊的擬從正式選民登記冊上路去姓名的名單內,供公 眾查閱。

公眾人士可於七月五日前就臨時登記冊上的資料及遺漏提出聲請或反對,並 由修正主任(司法機構人員)作出裁決。

如果沒有人再提出反對或聲請,他們的姓名將在八月一日出版的正式選民登 記冊上被刪除。

發言人解釋說,由於香港的人口流動性大,一些刊載在現有選民登記冊上的 資料將無可避免過時。現有選民登記冊於去年出版。

選舉事務處透過無法投遞、退回該處的選舉函件,以及與房屋署、人事登記 處、房屋協會等核對紀錄,找出一些懷疑是不正確的資料。

發言人說:「我們非常重視維持選民登記冊的準確性。但是,在現存制度 下,選民登記冊的準確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有賴選民自己作出主動,通知我們作任 何修改。」

他亦提醒已登記的選民,如有任何資料上的更改,須在七月五日前通知選舉 事務處。

此外,他提醒那些有意參與九月立法局選舉做候選人的人士,應該確實自己 已登記為選民。要成為候選人,首先必須登記為地方選區的選民。選民登記表格 須於六月一日前寄回選舉事務處。

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二八九一〇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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