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5-05-19 — Page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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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到港作法律研習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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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部部長辦公室副主任胡一丁,將於本月二十十二至二十九日應港府邀 諦,率領七名官方代表訪港。訪問團成員包括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檢察院及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官員。

到訪期間,他們將與律政署、警務處、廉政公署、懲教署、人民入境事務 處、法律援助署及司法機構官員會面。

是次訪問是過去數年舉辦一連串定期相互的法律研習訪問的其中一項活動。 訪問旨在為中國及香港官員提供機會定期交流,並在實務的層面上瞭解兩地的法 律制度。

自法律研習訪問在一九八八年舉辦以來,香港已有四個代表團前往中國進行 訪問,中國亦有兩個代表團到訪香港。

報刊及通訊社規例獲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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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報刊註冊及發行(修訂)規例及一九九五年通訊社註冊(修訂) 規例今日(星期五)在憲報刊登。

政務科發言人表示,是次修訂可令本地報刊註冊條例的附屬法例不再與人權 法案條例有所抵觸。

他又說,這些修訂亦配合政府爲確保現行法例沒有侵犯新聞自由和發表自由 而進行的全面檢討。

根據目前報刊註冊及發行規例第三條及通訊社註冊規例第四條,註冊主任有 絕對酌情權要求提供規例的附表內表格沒有指明的其他資料。

發言人說,政府認為表格所指定填報的資料,即名稱、地址及身份證或公司 註冊號碼已經足夠作為本地報刊或通訊社註冊之用

他又說,條文經修訂後,註冊主任可要求提供的資料只限於表格所指明的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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