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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鼓勵學校積極處理學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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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署最近派發一份通告予各小學及中學校長,提供處理學生問題的建議。

這份通告詳載一些實際的建議,以便校長、教師和家長在處理學生問題時能 有所依從。

教育署發言人表示,行為有問題的學生一直以來備受教育署的關注,教育署 希望學校能採用較積極的方法來處理學生的問題。

發言人說:「這些問題大部分都並不嚴重,亦不是永久性的。只要及時爲有 關學生提供適當的幫助,問題往往可以迎刃而解。」

他鼓勵學校和家長保持緊密合作,幫助行爲有問題的學生,因爲預防往往勝 於治療。

發言人說:「家長及教師應留意學生的整體發展,尤其是情緒發展方面,而 不應過份注重他們的學業成績。」

教師應特別留意那些經常違反校規、離群和行爲或情緒遽變的學生,那些有 意吸引別人注意的學生亦應多加留意。

當協助行爲有問題的學生時,教師必須保持耐性、留意學生的感受、要關懷 和有愛心,但亦要處事堅定及前後一致。

教師亦應經常和家長保持聯絡,爭取他們的合作及支持。

「如果在處理學生問題時遇有懷疑,應向校長、輔導教師、家長等徵詢意見 和尋求幫助。」

「如有需要,教師更應向學生輔導主任、學校社會工作者或特殊教育組尋求 專業意見。」

發言人強調,當採用紀律措施時,應透過更積極的方法去執行。

教師應把學生的不適當行為及將會採取的紀律處分告知家長。

當施行懲罰時,教師應考慮到學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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