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法律服務諮詢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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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署今日(星期三)發表一份公眾諮詢文件,向市民諮詢如何改善香港的 法律服務的意見。
律政司馬富善今日在一個記者招待會介紹該份諮詢文作的內容時表示,該份 文件涉及有關法律服務的多項問題,並且闡述政府對這些問題的初步意見。
他強調該份文件以消費者的角度出發,他並呼籲市民閱讀該份文件並就其內 容提出意見。
馬富善解釋,該份文件所討論的問題包括出庭發養權、律師費、物業轉易交 易的法律代表、競爭方面的限制,廣告宣傳、服務質素及補救方法、律師委託人 帳戶的利息、招徠顧客及付出佣金、律師業務組纖結構、以及外地律師在本港執 業等。
馬富善在提及律師會在一九九三年、月發表一份名為「香港律師專業的前 景」的文件,以及大律師公會在去年發表的一份立場書時表示,近年,法律界內 外均有對法律專業的結構以及其他方面如怎樣處理招徠顧客和物業轉易定額收費 等問題提出討論。
他說:「現在是適當時候,讓政府率先把這些問題集合一起去尋求社會人士 對它們的意見。」
馬富善說:「我們都知道法治和法律制度得以延續的重要性,並且明白法律 界
擔當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他說:「但是,如果法律服務不能切合消費者的需要,或者如果服務太昂貴 或缺乏效率,社會人士便會對法律界甚至法律制度失去信心。這現象是我們所不 願見到的。」
他補-
說:「正當香港準備踏入二十一世紀之際,我們必須確保這個-
滿助 力的國際城市所提供的法律服務是最好的。」
馬富善表示,現時的法律專業慣例有很多方面都已過時,並且在外地已廢 除。他又謂,現時法律服務的提供有很多限制,而法律界有些慣例是欠缺 利可能不利公眾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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