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們絕不可因此而自滿,隨着各項工程推展,機諮會將繼續密切留意有 關機場核心計劃工地安全的事項。」
其他主禮嘉賓尙有立法局議員田北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潘社泉、香 港建造商會秘書長陳永桐、職業安全健康局主席梁秉中教授、勞工處處長葉澍 堃、署理消防處處長張比德及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署長林中麟。
完
香港電訊服務發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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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管理局局長艾維朗今日(星期三)發表聲明,闡釋透過香港公共電訊網 絡提供的電訊服務,特別是網絡連接服務和電子報告板服務的發牌規定。
有關聲明的要點如下:
* 接駁至公共網絡的服務的發牌準則,是取決於該項服務是否向公眾人士提 供。
* 純粹售資資訊的服務無須領取電訊服務牌照。
*一般來說,香港的網絡連接服務提供機構會提供各式各樣的資訊和廣泛的傳 遞訊息服務。網絡連接服務提供機構顯然是向公眾人士提供一項服務,因此必須 領取牌照。
* 純粹提供資訊的電子報告板服務無須領取牌照。不過,倘服務範圍擴展至包 括傳遞訊息或電子郵件,而有關服務通常是向公眾人士提供,則須鎖取牌照。
* 透過公共電訊網絡向公眾人士提供電訊服務須領取的牌照是公共非專利電訊 服務牌照。
* 公共非專利電訊服務牌照附載各項條件,讓電訊管理局局長可確保持牌人遵 照適當的操守標準,而違反牌照條件可被罰款及收回牌照。
如有查詢,請聯絡:電訊監督(競爭性業務),電話:二九六——六六五 四,圖文傳真:二八零三 五一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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