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月三十日作公開拍賣的土地,三幅將作私人住宅用途,餘下的一幅則作工業 或貨倉用途,或附屬工業經營及與其直接有關的辦公室用途。
第一幅土地位於九龍京士柏道,面積一萬五千六百四十四平方米,作私人住 宅用途。
發展商須於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或該日前,完成建築面積不少於一萬三千 四百四十平方米的樓面。
第二幅土地位於西貢沙下,面積九百平方米,作私人住宅用途。
發展商須於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該日前,完成建築面積不少於三百二 十四平方米的樓面。
第三幅土地位於元朗公園北路,面積一萬六千三百零一平方米,作私人住宅 用途。
發展商須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或該日前,完成建築面積不少於二萬九千 三百四十二平方米的樓面。
第四幅土地位於沙田第11區安匯街與安耀街交界,面積九千六百平方米, 作(1)工業或貨倉或兩者兼容,(2)附屬工業經營及與其直接有關的辦公 室,或(1)及(2)的任何組合。
發展商須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該日前,完成建築面積不少於二萬八 千八百平方米的樓面。
詳細賣地章程,可向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廈十四樓地政總署及九龍上海街二五 零號油蔴地停車場大廈十一樓九龍地政處索取。上述辦事處亦備有關圖則,以供 查閱。
此外,市民亦可前往沙田、屯門、元朗、荃灣、葵青、大埔、北區、西貢及 離島各地政處索取實地章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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