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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供養父母及祖父母額外免稅額增加一倍,由三千元增至六千元。與父母或 祖父母同住的納稅人,可申領這項免稅額。

* 把第三至第九名子女免稅額增至一萬一千元。(現時的免稅額爲一千元至三 千元。)

* 把單親免稅額提高百分之二十五,由三萬二千元增至四萬元。

* 爲受供養弱能家屬,新增一項一萬一千元的免稅額。受供養弱能家屬指有資 格根據政府的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的人士。估計約有三萬名納稅人會因這項新 的寬減措施而受惠。這是納稅人就該弱能家屬申領現有免稅額之外,再可申領的 免稅額。

而為大部分薪俸稅納稅人,他建議

* 把基本免稅額提高百分之十,由七萬二千元增至七萬九千元。

* 把已婚人士免稅額提高百分之十,由于四萬四千元增至十五萬八千元。

* 把第一名及第二名子女免稅額提高百分之十,由二萬元堆至二萬二千元。

* 把供養父母及祖父母的基本免稅額提高百分之十,由二萬元提高至二萬二千 元。

麥高樂爵士舉出以下例子,說明這些建議的減稅措施埝納稅人帶來的好處:

*一個有兩名子女的單親家庭,每月入息要超過一萬三千五百元,才須繳稅。 目前,這個家庭的每月入息超過一萬二千元,已須繳稅。

一個有兩名子女及供養一名同住的弱能父母或祖父母的單收入五人家庭, 每月入息要超過二萬元,才須繳稅。目前,這個家庭的每月入息倘超過一萬七千 二百元,已須繳稅。

* 一個每月入息一萬八千元的單收入四人家庭,所繳稅款會減少約百分之八十

這個家庭每月須繳交的稅款將少於二十四元。

* 每月入总二萬二千元的典型夾心階層家庭,所繳稅款會減少百分之三十七。 這個家庭每刀將要繳交的稅款僅為四百二十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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