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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評論消費物價指數時指出,一月份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 較快,主要是受到季節性因素影響,特別是接近農曆新年期間,一些主要食品的 價格、理髮及旅遊的收費均告上升。一月份蔬菜及鹹水魚的價格較去年一月分別 上升百分之三十及百分之十四。

另一個複雜因素,是由於今年與去年的農曆新年在不同月份出現(今年在一 月底而去年在近二月中旬),所以造成九五年一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有一個較低 的比較基數。一九九四年一月份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爲百分之六點二。

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由去年十二月份的百分之九點五,亦上升至今 年一月份的百分之十點四。至於恒生消費物價指數,則由於新鮮食品的比重相對 地較輕,故升幅被酒樓用膳費用和外表價格升幅放緩的影響抵銷了。一月份恒生 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保持在百分之十點三。

至於不將這三類指數所包括的住戶分組,而根據整體消費模式編製的綜合消 費物價指數,以一九九五年一月與一九九四年同期比較上升百分之十點三,較去 年十二月份的相應升幅百分之九點五為高。

與一九九四年一月比較,消費物價指數中升幅較總指數升幅為大的有住屋 (在甲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十二點五及在乙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十四點二);雜 項服務(百分之十三點六及百分之十三點一);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百分 之十一點五及百分之十點六)和衣履(百分之一點二及百分之十點九)。

另一方面,消費物價指數中升幅較總指數升幅為小的有耐用物品(在甲類指 數中上升百分之三點八及在乙類指數中上升百分之四);煙酒(百分之四點五及 百分之四點六);燃料及電力(百分之五點三及百分之五點五);外出用膳(百 分之八及百分之七點八);雜項物品(百分之八點一及百分之七)和交通(百分 之八點五及百分之八點一)。

一九九五年一月與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比較,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同告上 升百分之零點七。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為百分之零點五。

截至一九九五年一月止的三個月內,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值,與 去年同期比較分別高出百分之九點二及百分之九點八。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 升幅為百分之九點七。

截至一九九五年一月止的十二個月內,甲類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值, 與對上的十二個月期間比較分別高出百分之八點四及百分之八點九。綜合消費物 價指數的相應升幅為百分之九。

政府統計處亦有編製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一九九五年一月止 的三個月內,經季節性調整的甲、乙兩類消費物價指數的每月平均升幅均為百分 之零點七。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亦為百分之零點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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