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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交額

一百四十八億六千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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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律師符合資格獲类人最高法院條例草案提交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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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馬當辧今日(星期三)向立法局提交 ·九九五年最高法院(修訂)條 例草案。該條例草案將現時獲直接委入最高法院所須的資格標準擴大,使已在本 港執業最少十年的律師也符合資格。

馬富善在動議一九九五年最高法院(修訂)條例草案時表示,條例草案 所建議的修訂會提供一項簡單而客觀的資格測試,並會確保本港資深的律師不會 自動被拒諸門外,不能申請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他補-

說,這樣會大量增加合資格申請人的數目。

馬富善表示,雖然有些人士關注到有些律師在最高法院從沒有出任訴訟律 師的經驗;或者沒有發言權,要評審他們是否適合出任大法官或會有困難,但他 認爲這個問題並非無法解決

Q

他說:「除毛里求斯外,香港似乎是唯一實行普通法,而仍未設立任何途徑 讓律師可獲直接委任為高等法院大法官的司法地區。」

「其他已設立這些途徑的门法地區,均可以想辦法來評審律師是否適合出 任大法官。我深信香港也可以。」

馬富善表示,建議的修訂是政府與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進行一連串的

論後達成的。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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