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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修訂條例草案星期三(一月十一口)獲立法局通過,今日(星期五)在 憲報刊登成為法例,正式生效。
修訂的內容上要是全面提高違反瀕臨絕種生物的國際貿易及藏有方面的管制 的最高罰則。未修訂前首次定罪的最高刑罰是罰款二萬五千元,第二次或其後再 犯則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新罰則會根據觸犯罪行是為商業或非商業目的,以及涉及的是高度瀕臨絕種 生物還是瀕臨絕種程度較低的生物,而界定不同級別的罰則。
未有領取牌照而進口、出口或藏有瀕臨絕種生物作商業用途的人:將被處以 最高級別的罰則。若罪行涉及高度瀕臨絕種生物,最高罰則將為罰款五百萬元及 監禁兩年。這涉及包括犀牛角、老虎各個部分、高度瀕臨絕種的熊的瞬囊及膽汁 及聲稱含有犀牛角或虎骨的醫藥品等的非法貿易。
作商業用途而涉及瀕臨絕種程度較低的動植物,包括其部分或衍生物,則最 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這些物種為豹貓、懒猴、貓頭鷹、某些鸚鵡、珊瑚、野生蘭花及野生美國人 參等。
至於觸犯的罪行若非為商業用途而涉及高度瀕臨絕種生物,最高刑罰為罰款 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若非鑊業用途而涉及瀕臨絕種程度較低的生物,最高罰則 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農處助理處長(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劉承鵬說:「大幅提高罰則,反映 本港電視有關罪行的嚴重性。」
他說:「我們希望大幅提高壯則,可有效嚇人們從事瀕危物種非法貿易, 因為他們要著更大的風險。」
去年,根據動植物(瀕臨絕種生物保護)條例而被成功檢控的案件共五百五 十七宗,制款總額達·百四十萬元。
完
萬宜越南非法入境者今日調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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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一批大約·百名越南非法入境者今日(星期五)遷離萬竹羈留中 心,以便作好準備按有秩序遣返計劃送返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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