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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出入口程序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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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處發人今日(星期六)表示,海事處將由一九九五年打日起,對 遠洋輪船採用快速處理系統,以加加快遠洋船隻的出入口程序。

由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起,所有在最近的郵遞調查中獲證實合資格的船舶代 理,將會被列入正式船舶代理登記冊內。這些船舶代理將使用快速處理系統為其 船隻辦出入口程序。

發」人說:「快速處理系統將使船舶代理須攜同船隻的所有規定文件正本及 該船的淨登記順位證明,前往海事處船隻出入手續辦事處所需的時間顯著地減 M

船隻抵達香港時,其代理須向海處出示船舶登記書、噸位證書、安全證書

及有關文件。

船舶代理如使用快速處理系統,只需在船隻首次抵港時示有關文件。

文件的詳情及船隻的淨登記噸位將輸入海事處的數據庫。

當船隻預俌離港時,海事處將查閱數據庫,核對文件是否有效及確認登記 噸位後,擬備離港許可證。

船舶代理便可前往船隻出入手續辦事處,交委所需費用後,即獲簽發離港 許可證,該船亦可隨時離港。

該}以後到港,船舶代理無需攜同有關文件前往船隻出入口手續辦事處。但 如船隻上次訪港後,有關文件獲續期或延期,則船舶代理須帶備獲續期或延期文 件到船隻出入口手續辦事處。

船舶代理如未被接納使用快速處理系統,則必須在其代理船隻每次抵港的: 「四小時內,或適值船隻出入口手續辦事處關閉時,則船舶代理須在該辦事處開 啟後,立即攔同有關文件前往船隻出人口手續辦事處;船舶代理申請離港許可證 時,亦要攜同文件親身往船隻出入口手續辦事處。

發言人表示,一小部分船舶代理於今年初會參與快速處理系統的試驗計劃, 並證實該試驗計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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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隻出入口丁續辦事處亦為四百程多名船舶代理安排五次研討會,介紹快 速處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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