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4-12-09 — Page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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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一七四至二零八號荃灣地鐵站多層停車場大廈十樓葵青地政 處;及

* 新界葵涌興芳路一六六至一七四號葵興政府合署二樓葵青政務處。

任何人士如反對該項工程或使用,或同時反對兩者,必須在一九九五年二月七 日或之前以書面向香港下亞畢道中區政府合署東座三樓運輸司提出。

學位及學位以下程度課程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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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星期五)宣布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一九九五至九六 學年的學位課程及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學費。

學位課程的新學費將為三萬零七百五十元,而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學費為二萬 三千零六十五元。

政府發言人說,學費的調整是遵行·九九一年一月的政策決定,在一九九七至 九八年度終結前,逐漸將從學位課程學費收回成本的目標提高至百分之十八,而學 位以下程度課程的學費應相等於學位課程學費的百分之七十五的水平。目的是要在 學生與社會在分擔支付專上教育費用兩者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

對於那些有能力負擔者,政府將要求更大的承擔。預計一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 新學費將為學費收回成本率的百分之十-四點五。

一九九六至九九年三個學年的指示性學費如下:

指示性學費

學年

學位課程

(元)

學位以下程度課程

(元)

成本收回率

1996-97

37,600

28, 200

16.5%

1997-98

1998 99

43, 850 18, 020

32.890 36. 015

18.0%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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