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胡禮達及其家人獲律一百三十萬元的利益,發言人説,這筆款項是作為 胡禮逢的妻子及其三名孩子在過去四年的生活費,這包括胡禮達太太多次由新西 蘭來港探望其丈夫之飛櫃藥費用,發雷人表示,已花掉的金錢是不能討回的,亦 不能因胡禮達太太使用該筆款項而將她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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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鞏人指出,關於留在台灣的款項,胡禮達及其妻子已簽署一份文件,指示台 灣的律師將那筆款項歸還港府·台灣的律師已透過胡禮達婆子在新西蘭的律師 求另一份確認書,指示他應該將款項港府,我們没有理由假設新西蘭方面不 會發出這份確記書,不過,假如未能得到確認書,我們將會對胡禮達及其妻子採 取法律行動·
發驚人指出,如果不能達成此協,那麼:
(一) 胡禮達將可取律在台灣的款項(二百二十萬港元)
(二) 我們將要花掉納税人的金錢,對胡禮達及其妻子採取持續及冗長的法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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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而並沒有把擦能追回其財產,實際上結果可能是我們用於法律訴訟的 費用超出能追回的款項·
發言人表示值得再提的是:
(一) 胡禮達出獄時不能得到甚麼;
(二) 除一小筆款項留給胡禮達的妻子及三名孩子:香港政府取律所有資產,為 數達七百五十萬元;
(二) 香港納税人能免除再提出法律訴訟之費用;
鈎 協議是以胡禮達及其妻子公開所有資產為條件,如日後發現有任何未公開 之資產,港府會毫不猶豫採取法律訴訟進行追討,
没有越南非法入境者獲准離開留中心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六)表示,没有越南非法入境者會由於貝嘉蓮律師行昨 日(星期五)提交的像件而獲准離開羈留中心,
發言人說:「我們相信現時没有越南非法入境者被非法羈留在曬留中心内,因 此,我們目前没有計劃釋放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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