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署發言人表示,是項調查是在过 以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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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分之八十五的學校表示教師認為有關的準備工作能產生良好的教學效
果。超過百分之7.十的学校表示教師以小組形式共同設計課業,
近百分之八十五的學校表示教師在試行期間曾運用不同的教學法施教,並 將所得的經驗與其他教師分享。
超過百分之七十五的學校表示根據觀察所得,試行計劃期間教學的質素有 提高 +
用有學校均表示試行計劃期間學生的學習動機有提高,亦對學習更感興趣, 近百分之八十五則表示學生的反應較前熱烈,
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學校表示學生有更多機會參與學習活動·而超過百分之 七十五的學校表示學生的學習有改善,
近百分之八十五的學校表示教師對「目標為本課程」加深了解·
「目標為本課程」具有明確的學習目標,採用新穎的方法,使施教,學習和評 估變得更生動及有效
該課程鼓勵學生主動投入課業,運用知識,並把學習所得與實際生活連繫起來, 同時幫助學生發展探究和解決問題等能力,而非強記硬背資料,這樣更能引發學 生的學習動機,
「目標為本課程」鼓勵學生通過小組活動形式,與教師和其他同學交流意見· 此外,透過教師提供不同的指導或不同程度的幫助,該課程能照顧學生的學習差 異,避免坐士因進度周領而無心學習·
發言人說,試行計劃的目的,是做勵參加計劃的學校找出本身在運作上出現的 問題,以及為推行「目標為本課程」新措施作好準備·
他表示,教育署從實踐「目標為本課程」的學校收集了一些育貴的建議,其中 包括:
活動教學法適用於推行「目標為本課程」,而這教學法亦為幼稚園廣泛採 用,故在小-推行「目標為本課程」盡較適合,因為學生習慣了活動教學 法,他們只須稍作適應便可應付新的課程·
五
卡刘冬吉
終結時進行,學校填報的問卷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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