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貞說:「即使只聘有一名僱員的僱主,都必須履行其法定責任,為該僱員 接購勞工保險,」
汀米
馬慧貞指出,已投保险的僱主,必须在其工作场所内盛眼展示告示,列出 僱主及承保人之名稱·
她說:「其他詳情如保軍號碼、保軍之發出日期,生效日期和虧滿日期,以及 受保的僱員人數,亦須包括在内。」
未能遵守法例規定的僱主,可被判最高罰款二萬元及監禁一年,
馬穨貞亦促請懷疑僱主没有為其購實保險的僱員,致電勞工處熱線八一五 二 二零零,舉報有關事項·
汀九橋及高架引道建築合約簽案
路政署署長鄺漢生今日(星期二)與汀九聯營建築箋訂一項價值十七億三千八 百萬元的合約,以便設計及興建三號幹線的汀九橋及高架引道,
汀九聯營建築由焍勤有限公司{西班牙 )、安駐有限公司(西班牙)、旭達有 限公司(德國)及德能有限公司(香港)組成。
合約工程已於上月(八月) 三十日展開,並於一九九七年中完成。該項合約限 「設計及建築」形式,是路政署由内部人員負責的最大型合約,
汀九橋及高架引道是三號幹線的主要部分,介乎於北面建的郊野公園段與 現正於南面興建的青衣段之間,將屯門公路接駁至三號幹線青衣段及青衣至大嶼 山幹線,從而提供便捷通道,讓車輛由新界西北部前往九龍半島、大嶼山擬建的 港口發展區及赤角新機場。
承建商負責設計及興建汀九橋及高架引道・汀九橋是一條全長一千一百七十八 米,橫跨藍巴勒海峽的三橋塔式斜拉橋樑;而高架引道則全長約為七百米,樂於 汀九岬上。
這些主要的建築物將設有一條設有硬路肩的雙程三線分隔快速公路;而高架引 道會接駁至三號幹線的擬建大欖隧道。汀九橋北端的連接路可供車輛進出西面的 屯門公路(二號幹線】 線);而汀九橋南端則會團設一條道路連接三號幹線南部及青 馬大橋交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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