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求墨西哥再延新產地來源證規定實施日期
貿易署今日(星期五) 再次致函墨西哥政府,重申香港對墨西哥新產地來源證 規定的關注和要求再次延遲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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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署副署長姚紀中說:「墨西哥政府應香港要求,派遣一個代表團訪港,於 上月{七月 }二十六日和香港進行磋商·譜上我們重申在新規定方面所遇到的 困難,並要求墨西哥政府延遲新規定的實施,直至雙方達致解決方法,其後, 西哥政府在信函中表示將會刊登新規定的修訂,但並没有提及是否同意延遲實施 日期」
姚紀中解釋,雖然此等修訂仍待正式公布,但墨西哥政府提供了部分資料·
根據這些資料,我們得出的結論是某些修訂並不清楚,修訂後的規 定仍有問題,我們今天發函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希望澄清某些問題;我們亦重申 要求將九月一日這個雷施日期延遲·正因墨西哥政府即將宣布修訂内容,延遲 施日期更是必需的,因為他們必需容許其他政府有足夠的時間,研究有關修訂的 安排,並在有需要時,學求澄清和進行磋商·」
「我們完全認識到不穩定對貿易所帶來的不良影響,但我們必須顧及香港和墨 西哥貿易的長遠和廣泛利益·貿易署正盡所能和墨西哥政府磋商,以尋求盡快 達致滿意的結果,與此同時,若任何商號在貨品出口往墨西哥時遇到困難,可與 貿易署陳家強聯絡,電話三九八五六五零。」
墨西哥政府在五月三十日出版的點報中宣布產地來源新安排,針對所有被列為 需要繳付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税的關税項目的進口貨品,
新措施原於七月十五日生效,後延期至本年九月一日,新措施不軍適用於入口 自需要繳付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税的國家的貨品,亦適用於由其他國家進口的這類 貨品
新措施要求出口國家在出口其貨品往墨西哥時,需採用並執行新的墨西哥產地 來源規例,現時並無墨西哥產地來源規則限制由香港進口的貨品,
來源證箋發程序方面,墨西哥政府就某些紡織品、服裝和鞋類產品,以及其他 所有貨品制定兩套規例
紡織品、服裝和鞋類產品方面,案發程序包括規定使用.特定的來源證表格·
至於其他貨品,產地來源證可採用任何形式,但必須包括某些指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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