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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期間工作安排 勞處歡迎清晰信息

勞工處理助理署長何漢今日(星期二)在回應新聞界有關港府就黑色暴雨 警告信號懸掛期間工作安排的最新公布的查詢時表示,歡迎該項公布,因這就 工作安排方面,為僱主和僱員提供更清晰的信息,

黑色暴雨警告特别公布的内容是:「黑色暴雨警告現已發出,表示在過去兩小 時(或更短時間) 内,香港廣泛地區有超過一百毫米雨傘」,

「由於道路嚴重水浸及天氣情況惡劣,市民應留在安全地方暫避・除非有關暴 雨時的工作安排事先已有協定,政府呼籲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如果僱員已經 上班,便應留在原來工作地點,除非該處有危險,在黑色暴雨警告仍然生效及 交通情況未改艺之前,不應外出,」

「請留意電台有關雨最新情況的廣播·

何漢聽說:「由於勞工處最關注的是僱員的安全,所以政府執讓僱主除非已與 其僱員訂定暴雨期間的工作安排,否則不應讓僱員工作」

何漢騰指出,由於各行各辣與不同職位的工作性質及要求不同,訂立法例規定 僱主在暴雨警告信號下應如何安排員工的工作並不可行,

他說:「所以,我們促請需要求僱員在暴雨期間工作的僱主,應與其僱員預先 達成協議,而且並應對僱員在工作地點和往返工作途中的安全問題予以適當考慮·」

「僱主應在聘約開始以前,向僱員清楚說明此種工作要求,如這方法並不可行, 僱主亦應向僱日發出-

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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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涣指出,勞工處已印一份名為「颱風或暴雨警號下的工作守則」的中英 雙語小册子,為僱主及僱員在惡劣天氣下預先作好工作安排提供者考指引·

勞工處已派發共二萬八千份工作守則予僱主及僱員團體,提醒他們有需要預先 作出工作安排 ·

勞工席勞資關係科及勞資關係推展組亦正透過不同途徑,如座談會、訓練課程 及在調解會議進行期間、積極勸籲僱主,提醒他們這些工作安排協議的重要性·

欲尋求協助的僱主及僱員,可與就近的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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