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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組建議成立地產代理監察局
監察地產代理工作小組今日(星期三)發表報告,建融成立一個財政自給的法 定發牌機構,監察地產代理業,
工作小組建議該地產代理監察局應有權決定發牌條件及制訂操守和營業守則·
該監察局亦應有權對未能履行責任或違反規則的地產代理加以處分,以及有權 在地產代理與委託人因佣金及收費題出現争嚥時作出裁決·
它的成員包括米内人士、有國專業人士和社會人士代表;当局並應委出獨立 上訴委員會,處理因反對監察局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無論物業座落何處,建議的監察制度會適用於所有從事物業交易的個别人士和 公司,該建繕包括設立三種不同的牌照,分別適用於個別地產代理,地產代理公 司和前線的地產常,
制訂發牌條件的目的是確保地產代理的服務水平和知識,能符合一定的最低標
作為立法前的短期措施,兩個地產代理協會應在諮詢消費者委員會、廉政公署 和香港律師會的意見後,訂出營業守和執業指引·
建亦提出採用標準文件,内容包括由地產代理申明在交易中的利益關係,
為免在地產代理行兼引起不必要的干擾和疑慮,該監察局應邀請所有執業地產 代理和營業員申請牌照,而在申請牌照期内,他們可以用臨時執照甜執業。
為徴詢市民意見,該份以中英文印製的報告書,以及一份中英文的報告書摘要 軍張,由今日(星期三) 起在各區政務處及政府刊物銷售處供市民索園,
市民如擬對該等建議提出意見,請在今年十月十日前致函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 大厦二十一樓規劃環境地政科監察地產代理工作小組秘毒·
監察地產代理工作小組由副規劃環境地政司(房屋政策)出任主席,成員包括 香港地產代理專業協會、香港地產代理商協會、香港測量師學會、香港律師會、 消黃者委員會和廉政公署的代表,以及城市理工學院進修中心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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