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四張面則上共三百四十多公頃土地已劃作「綠化地帶」,作為防止市區 擴展的緩衝區:
為了方便發展低壓的低密度住宅,北港和沙角尾約七公頃土地以及龍躍頭和軍 地南的十一公頃土地已劃作「住宅用地(丙類)」,在北港和沙角尾的圖則上, 這用途區内的發展均限制為地積比率在零點四至零點六之間,上蓋面積在百分之 二十至三十之間,樓宇高度為軍層停車場對上(九米以下),在龍躍頭和軍 地南的圖則上,該用途區内的發展則限制為地積比率最高可達零點二,上蓋面積 百分之十和樓宇高度為停車場對上兩層,
此外,在北港和沙角尾分區計劃大湖面上,約三十五公頃土地已劃作「住宅用 地(丁翔 )」,藉以改良現有的臨時屋宇,在适用途區内,取贊臨時建築物的新 屋宇均會受發展限制,建築面積不能多於三十七點二平方米,樓宇高度不可超 述兩層·除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外,其他屋宇的最高地積比率均限為零點二,上煮 面積限為百分之二十,建築高度限為兩層·
為確保有連貫性及有系統的發展,在十四鄉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上有三幅合共約 五十一公頃的土地,以及在龍躍頭及軍地南分區計劃大綱草面上一幅約兩公頃的 土地已劃作綜合性發展區,在此等地區上的發展建議需以一份總網發展藍憲的形 式,連同工程可行性的研究,環境影響評估及危險評估研究等一併遞交城市規劃 委員會
為推廣康樂用途的發展,在北港、沙角尾、十四鄉、龍躍頭及軍地南園則上的 共有五十三公頃土地劃作「康樂」區
在坪及打鼓嶺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上約有十五公頃土地已闢作「工業(丁顆)」 用途·發展則規限於地積比率最高為一,上蓋面積為百分之六十及兩層的樓宇高 度。此外,約有九十一公頃土地已劃作露天存貨用途·
在該四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上有部分土地已劃作「鄉村式發展」、「遊憩用途」 及「政府/團體/社區」用途·
市民可於九月一日前到香港花園道美利大
劃署查閱該等面則·
此外,市民亦可在下列地點查閱十四鄉(N0 龍躍頭和軍地南{N0 S/NE
SSH/1 },
.
-/1)及坪和打鼓剎
(Zo
S/NE TKL/1】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新界沙田大圍銅鑼灣山路六號沙田政府合署地下沙田及東北規劃處;
新界大埔汀角路大埔政府合署大樓大埔政務處(只限查閱+四鄉分區計劃大 綱草圖);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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