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4-05-03 — Page 9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勞工處促僱主盡早訂明 颱風及暴雨下工作安排

勞工處助理康長陳永傑今日(星期二)籲請僱主應盡早與員工協議,訂明在颱 風襲港和在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

陳永傑說:「鉛於各行各業及不同職位的工作性質及要求不同,要訂定法例硬 性規定在颱風侵籓本港或在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安排實際上並不可行,因此,僱主 與員工有需要盡早達成協議,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或紛争。」

陳永傑說,協議中應清楚訂明僱員須開工及体工的規則·

他補-

說:「例如,協議中應指出僱員在懸掛甚麼風球下或在甚麼顏色暴雨警 告下需要停工或不須上班,工資計算方法,及在何種情況下僱員須要返回工作崗 #.J

他說:「黑色暴雨警告訊號表示暴雨情況將會隨時惡化及道路有嚴重水浸·如 黑色泰雨警告訊號在辦公時間内發出,僱主應讓僱員留在安全地點直至天文台 消該暴雨警告及交通情況改為止」

「倘若僱員尚未返回工作撈位,僱主應應從天文台的意見,讓僱員留在家中, 或在安全地點師進,直至暴雨停止,僱主在決定有關工作安排時,應首先考重 員之個人安全間跟·」

倘若僱員須在颱風期間或暴雨情況下工作,僱主應在開始僱傭前向僱員清楚 明·

陳永傑指出,僱主應首先考慮僱員在工作地點及在往返工作地點途中之安全周

他說:「在一般情況下,當八號風球經已懸掛或公共交通即將停止服務時,僱 主應讓未上班的僱員留在家中,並讓已上班的僱員盡快返家·」

陳永傑表示,如個别僱員的住所較為偏僻或交通不便,僱主亦可考慮當時的天 氣情況,讓這些僱員優先回家,

此外,協議亦須訂明在各種情況下工資的計算方法,

陳永傑呼偓主若僱員因颱風期間或暴雨情況下不能返回工作崗位工作或遲到, 應避免扣除其勒工獎,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