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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工廠督遽總監陳達賽今日(星期日}說,本港一間建築公司最近因違反建 築安全條例被勞工處發出兩張告票檢控,畫法庭重判罰款十萬元,
陳達綦表示,這走過去五個星期以來第二宗法庭判違反安全條例公司最高罰款 的案件·對上-宗聆訊於一月十一日完成,一間建築公司因未在地盤内的兩個雙 連升降機泭口裝置護標,而被裁判官判最高到款五萬元
至於第二宗的違例事件於去年九月十六日被揭發,當時勞工處新界北及大埔區 建築地盤組一級工廠菑蹤曾憲章巡視粉嶺第三十九A區一地盤時,在一座興建中 大厦十六樓發現{楼面洞口及一樓面邊緣没有裝置護欄,
經過進一步調查後,勞工處根據建築地盤一安全)規例第三十八條P第一款對 孫福記營造有限公司提出檢控·該公司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五日在粉嶺裁判被 定罪,每张告照判濲高罰款五萬元,合共罰款十萬元,
陳達棄再次警告,管理階層如因疏忽而没有執行還補軍的安全措施,可能引致 工人損失性命,並在現行的工業安全法個下書受到嚴度懲罰·
根據有關規例,一個建築地盤的負責承建商須確保所有足以導致任何人士從兩 米以上高處墮下的洞口,邊緣或其他危险地方設有足夠强度的欄或固定之覆 鑫物,以防止人及物料下睡,
他說:「最近的成功檢控示,建築安全條例用於打擊那些漠視其保護工人安 全的法律責任的建造商,非常有效·」
他指出,在危險洞口裝置舘標並非甚麽大工程
他說:「安裝工作甚為簡軍,大部分可在很短時間内完成,談欄可防止工人從
高空墮下,這一方面的措施,現行法例是明文規定的,」
「建造業内與人墮下有關的意外,經常引致工人死亡或受嚴重傷害·」
陳達景敦促尚未採取安全措施的承建商盡快進行工作,保護工人,
他補-
說:「如有延誤,承建商將面對更嚴眞的懲罰,因立法局已通過提高現 行法例的最高刑·
「目前如承建商觸犯工業安全法例,衆高刑劉是二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建築公司違反安全條例 被法庭重判罰款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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