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煥光說:「經過廣泛研究之後,政府深信繼牾维持自願性質的退休保障,加 上我們承諾在符合以上條件的情況下打算跟進採用供款式的老年退休金制度,這 謝是正確的路向·」
「我們經過頗長的慎重考慮後,才達致以上結論,我們在這問蹬上作出的决定, 不軍影響現時勞動人口的福利,更會影響下一世纪僱丹的福利·
他補-
說:「為了確保我們設立的制度真正符合社響的需要,我們在策劃這些 建潮期間將繼續尊求立法局及市民大衆人士密切參與,
林煥光又向議員解釋政府為何不贊成其他兩個强制性的儲蓄計劃,即分敵經營、 與僱傭有屬私人營辦的强制性退休保障制度·以及中央公黏金。
他指出,基於内部檢討及顧問專家提供的技術意見,政府信私人營辦的强制 性退休保障制度的間距,遠較當初想像嚴重。
舉例來說,鑑於本港的市場情況預測,這個保障制度需投資在股典上才可獲得 有份量的回報,但這些投資涉及風險,招致損失;陈政府擔保外,並無可行的保 除方法;但要求納税人為這些損失作出承擔,是绝不公道的
這個保障制度亦為僱主及僱員帶來沉重的行政負擔,但並不保證相應的利益·
此外,這個制度更需要毆大的官僚架構來處理授權、審查和管理等工作,並調 解由數目龐大的私人計劃引起的糾紛。
中央公積金亦不 未來發展的正確路向,它絕不出符合社謝的要求,因為: 中央基金經理難免作出穩重的選擇,使投資回報明顯地不理想;在其他地 方低回報曹推高供款額;
中央公積金需要數十年才供滿,而平均投資回報即使有卑微的波動,亦會 對最終收益有極大的關連;
如果中央公積金受到頂,納稅人便會受到彌補持失的自接壓力;
一如私人營辦的强制性退休保障制度,中央公積金對社造成驚人的行政 負擔,但對為年老人士提供財務幫助的問題卻不能提出一個另人滿意的解 决方法:及
更甚者是供款人士最少在三十至四十年後才能獲得足夠的退什保障·
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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