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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節或聖誕節為法定假日
勞工處今日(星期二)提醒僱主須安排冬節(十二月二十二日)或聖誕節(十 二月二十五日)作為僱員每年應享有十一日法定假期的其中一日
根據僱傭條例,所有僱員,不論其薪酬高低,均有權享有法定假期,如僱員在 法定假期前曾連續為其僱主工作滿三個月,則僱主必須支付該法定假日的工资·
假日工資應相等於僱員在一個完整工作日之收入,並包括底薪及以現金支付之 津貼,例如攤食及生活津貼: "
倘僱員每日之收入不固定,則假日工資應為假日前之完整工資期内所得之平均 每日工資,而完整工資期須不少於二十八日及不多於三十一日
若僱員需於法定假日工作,則僱主必須在法定假日之前或後的六十日内安排另 定假日予僱員・
任何人士如對法定假日有所詢,可致電勞工處之熱線電話七一七 「七七ㄧ
環境保護署公布檢控數字
環境保護署今日{星期二)公布在十一月份因觸犯該署現時所執行的反污染條 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公司名軍,
環保署會定期每月作同樣的公布,
該署發言人說,一個個案,可能需要一段長時間才可提交法庭聆訊,因為該署
需要進行詳細的調查以搜集證據及進行實驗室化驗·
以下是十一月份内定罪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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