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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揚說:「我們一直在檢討法例,删除法例内對兩性不平等對待的不當條文· 現時正在處理的幾條法例,包括親父鎖定訴訟條例、分居令及贍養令條例,以及 其他 泡與婚姻有關的條例」
然而,他完全認同議員提出的意見,就是政府可以做的有許多·
孫明揚説:「在某程度上,這是我們在本年八月發表男女平等機會緑皮書的其 中一個原因・」
當局選擇這樣做的另一個原因,是希望以此作為教育工具,喚起市民對有間 題的關注及引發討論,
他表示,绿皮書的發表,已達到了教育市民這個重要目標;他們現時對於男女 平等的問題更為關注,並且可以在這問題上提出更清楚有力的論據。
自綠皮書發表以來,他說,各界人士包括立法局、區議寨、政府諮詢委員會、 志願機構、婦女團體、僱主協會、員工協金以及個別的社會人士,都曾就有間 題進行了熱烈的辯論·
關於在本港推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成立婦女事務委員會的部 分,是很多市民最熱衷討論的事項,而在今次諮詢工作中,亦發覺市民很關注娩 女的福利問題·
對於現時婦女所得服務的意見,孫明揚説已經聽取很多,其中包括為她們提供 由政府資助的托兒設施,以及改善僱員再培訓計劃的措施·
他表示已就這些事宜與有關的決策科進行研究,以便有兩官員考應該及早採取 何種適當所需行動·
至於援引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建議,他指出有關公約規 定締約各國必須履行多種不同的責任,以消除對婦女的歧視;而締約各國的政府 和市民均須」 行這些責任,
孫明揚說:「從該公約其他締約國家的經驗中,我們明白到有需要制定屬法律 性質或非法律性質的措施,以落實該公約的條文,」
他解釋兩者的分别是屬法律性質的措施,應詳細訂明在行為方面為人所接受的 標準;而非法律性質的措施,則應著重改變人們的態度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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