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建雖然同意現行的僱員補償制度還有可以進一步改善的餘地,但他看不出 中央補償制度怎樣比現行的制度運作得更好,
他說:「我們切不可懂懂因為制度不完普而急於作出基本的改變,這是錯誤的 做法,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影響,而且可能要付出很大代價才可以補救,」
「除非可以清楚證明現行的制度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而目前的情況決不是這 樣,政府認為我們不應採取動議所建議的激進步驟。」
在辯論時,議員指出現行的僱員補償制度有數個不足之處,教育統籌司就每點 逐一解答
關於為僱員投保方面,梁文建説,在現行制度下,僱主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和 普通法所訂明的法律責任。因此,投購保险是為了應付僱主的法律責任,事實上, 僱主投購保险是為保障自己,否則便須親自承據法律責任,
在僱主没有購買保險又無力支付補償的個案中,政府設立的僱員補償援助計劃, 鑫保障工業意外的受害者·
至於等候工傷評估和補償時間方面,梁文建解釋,對於嚴重意外個案的工傷評 估,政府須要給予時間讓受害者康復過來,才能準確評估永久傷害的程度, 他說:「不論保險計劃是由中央或私營機構推行,情況也是一樣。」
「這類個案的僱員在放取病假期間,可定期支取月薪三分之二的款項·」
「如僱主未能發放這些款項,欲勞工處向他們採取執法行動期間,我們於今年 年初成立的特别贷款基金,可幫助受傷僱員解決他們短期的需要,」
至於一些没有涉及永久傷害而病假不超過七天的較輕個案,政府已在一九九二 年提出一個直接解決辦法,以加快支付補償·
議員亦提及保阪公司賺取厚利,在這方面,梁文建指出,政府的職責是確保根 據法例有資格領取補償的僱員,能按時及依照其在法律上應得的金額獲得補償
他亦引用統計數字去澄清一般人對賠償金額與保險費比率的錯誤觀念,
立十六
相對之下,肺塵埃沉著病(補償)條例則以集體法律賁任為基礎,藉著向石 業和建造業收取徵款來支付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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