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3-10-29 — 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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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要求更高質素的交通服務或最適合開辦專線小巴的地區服務;以及

取代在鄉郊地區由居民以特别許可證方式用貨中營辦的載客服務·

發言人說:「運輸署的目標是每年最少進行一次專線小巴遴選,而每次則盡可 能開辦更多新線」

所有申辦小巴專線路線的申請均由專線小巴商遴選委員會考慮,該委員會成員 由運輸科、運輸署、政務總署及機電工程署代表,交通諮詢委員會一名非官方委 员和一名廉政公署代表所組成·

当局就每一組專線在憲報刊登公告,邀請有興 憲報刊登公告,邀請有興趣承辦者申請營辦,然後由遴選 委員審負責選出最適合的申請人營辦各專線·

所有接獲的申請均將在一項計分制度下,經過審慎的評估,評估的範圍包括申 請人營辦綠色小巴或紅色小巴的經驗及紀錄,其提供服務的財政資源及其建融中 用以提供服務的車輛的質素等,

落選的申請者提出的上訴個案,委員會亦會詳細加以研究

每一次擴展專線小巴路線,由最初策劃路線及諮詢意見至最後選拔申請人,均 需要若干時間和工作才能完成,整個過程一般需時十個月,然後才能開辦新專線。 發言人補-

說,在策劃新專線時,還須盡置避免新線與現行專利巴士線或小巴 專線重叠,以免造成服務供過於求,或造成交通服務的不必要競争,

當局須就所有擬 的專線,諮詢有關的交通機構及相關的區議會,

公衆諮詢的程序需時通常三個月以上,運輸署藉此宮貴的機會可向有關人士解 釋擬織的路線,並且候改建中的新線,以便在憲報公布,甚或撤回建議中的新

發言人說:「雖然運輸署的目標是盡可能按策劃指引製訂新專線,但每年在引 入新路線和決定車隊實際規模時,仍須考應是否有合適的新綠,既足以吸引辦 商,又不會嚴重重現有的專利巴士線及小巴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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