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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呼籲裁判法院多使用中文

首席大法官橋銀標爵士今日(星期五)表示,由於能說中文的裁判官(現已達 百分之五十三 )、律師及大律師日增,只要各方有誠意,在裁判法院多使用中文 是可行的

楊維檁爵士在當值律師服務周年晚宴上致辭時說,在裁判法院中使用中文的架 構早已完成·

他說:「使用中文與否,是由那些能夠及意使用中文的裁判官和律師們所決

「但是,就算有關人士是中國人,並不表示他可說中文,就算他能夠在日常生 活中使用中文 - 亦並不表示他有能力在其法律及司法工作上使用中文·」

首席大法官强调有些難題仍待解決·

他解釋說:「部份困難之處是關乎度、我們的思維及是否有意志去做,另一 些困難是關乎律師受訓的方式,由於他們通常以英語受訓,他們慣於以英語思考、 使用英語詞彙及以英語表達·

較早時,楊維樑爵士指出,根據基本法第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語文·

楊鐵樑爵士稱:「嚴格來解釋,中文應是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之後法院的主要 語言,而英文則是額外的語言·」

「但根據我個人的理解,中國方面亦關注到我們實際上的限制,也明白到擴大 使用中文的步伐必須是漸進及對各方面都公正的,」

談及在各級法院中使用中文時,首席大法官指出,由高等法院大法官陳兆惓據 任主席的地方法院使用中文工作小組將於稍後呈交報告,而上訴法院大法官列 倫現正全面研究在法院使用中文的問題

楊鐵樑爵士希望很快會見到列倫大法官有用的建議,他又説有需要研究法定 語文條例,以令它符合基本法第九條·

他總結說:「今後,就要畫法官、裁判官、及律師們令這條基本法條款產生密 際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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