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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夫人婦女會大樓外部宣布為古蹟

政府憲報已作出公布,根據古物古路條例,將香港花園道三十五號梅夫人婦女 會大樓的外部,列為歷史建築。

梅夫人婦女會大樓由一九一二至一九年期期間出任港督的梅含理爵士的夫人建 議興建,所需費用由嘉道理先生(後封為爵士 ) 和本港著名慈豐家何東爵士的弟 弟何甘棠捐贈·該大樓於一九一六年九月由梅含理爵士夫人掐轉,是一所軍身人 士旅館,專供上班而收入中等的歌籍女士使用

在日軍佔據香港期間,該大樓被用來安眾日軍和飼養馬匹

大戰過後,該大樓於一九四六年十二月被停止徵用,之後便立即重開,繼緩按 起初的目的來接待旅客,直至現在也一樣,

建築方面,該大樓屬於維多利亞或愛德華古典復興式,從建築式樣和規模看, 可知該大樓是作旅館之用,

該大樓高三層,設有地牢。大樓設計呈U字型,正面朝向花園道,兩邊側翼向 後伸展,由此看來,整座建築原是對稱的·目前南翼後面的第一、第二麿是後來 加建

大樓中間的前廊精巧優美,以段拱承托的山癮,裝飾華麗,入口梯級旁的兩柱, 以新古典主要爱奥尼克式柱頭為裝飾,為整座建築加添了巴羅克洛可可風格·

此次將梅夫人婦女會大樓外部宣布為歷史建築,得到梅夫人婦女曹理事會和古 物諮詢委員做大力支持,該大樓是本港第三間外部被宣布為古蹟的建築,其他兩 間為舊最高法院(現為立法局大樓) 和香港大學本部大樓,

研討當探討如何整用資源

和討

環金

約五十名政府高級官員今歷(星期六)出席一個研討會,探討在達到發展目標 時,如何可確保不會對我們的子孫後代應享有的資源和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

研討金由規劃環境地政科主辦,目的是促進政府高級官員的了解,以便在制定 或修改政策時,更能顧及持續發展的概念,這概念是去年六月在里約熱内健舉行 的地球高峰會滋協定中的一個主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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