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參與政治
以下聲明是回應新聞界查詢有關公務員與政治的事宜:
署理公務員事務司夏秉純今日 (星期二 ) 說,公務員在過去多年來,在無損他 們政治中立的情況下,一直有積極參與政治活動,
他說,公務員清楚了解加入政治組織及參與政治活動的指引,並受到公務屑本 務科於一九九〇年十月發出有關通告的管制·
通告的基本原則是公務員須保持政治中立,藉以確保政府的事務能得到秉公辦 理,並且讓公衆人士見到這情況,
夏秉純說:「現時並無跡象示,公務員參與政治會導致損害保持公務員政治 中立這個基本原則」
他表示,根據選舉規定條例,公務員是不能在區議會、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 立法局選舉中競選,
此外,根據公務員指引,所有首長級公務員、政務主任及新聞主任,由於其工 作性質令他們容易遭人指鑽存有偏見,所以均不得參加政治活動·
公務產生利益衝突·
萧席·
除此以外,其他公務員是可以自由參加政治活動,但他們應確保此舉不與其
這些政治活動包括:
* 支持或參與政治組織,及為政治組織進行拉選無或競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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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發有關政治的印刷品及宣傳或鼓吹任何政見或任何候選人的競選政綱·
* 除在執行職務期間外,就政治周題公開發表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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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秉純補-
說,近年來公務員參與政治一個主要途徑是透過立法局的功能組別
他指出,立法局八個功能組別中,公務員佔總選民人數超過百分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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