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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國榮再獲委為太平洋戰爭撫恤金委員會主席

港督已再度委任蘇國榮為香港太平洋戰爭紀念撫恤金顧園委員會主席,

同時凄再度委任的六位現任委員為J. O. EDWARDS,J. ·G MITCHELL,張永賢、傅全、陳炳車醫生及黄康額博士·

任期為一年,由九月一日起生效,

顧問委員會是就香港太平洋戰爭紀念撫恤金條例的施行及就尋求合資格受益人 身分的申請,向衛生福利同提供意見,

視乎每位成功申請者的個別情況而定,每位軍身成年人士的每月撫恤金為三干 七百一十九元,而每對已婚伴侣的每月撫恤金為六千二百四十九元,

合資格的退役軍人若年齡超過六十歲而没有工作,更可獲發給每月九百元的特 别需要津貼 ·

载至七月十二日,共有七百一十二位受益人,其中二百二十人為本地人士,其 餘四百九十二人為海外人士·

香港太平洋戰爭紀念撫恤金條例的第七(二)條列明申請撫恤金的資格準則 主要規定如下:

申請人為香港國殤紀念基金或遠東賑濟基金的受益人;

申請人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至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期間,在該 條例附表内列明的隊伍服役,並在服役期間宿受傷病;

申請人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至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期間,在附

表列明的隊伍服役,並在服役期間被日本人俘擴及拘禁:

申請人的配偶已去世,而其已故配偶是在執行任務過程中被殺或被日本常 局處決;

* 申請人在日本佔領香港期間受到日本鸞局虐待;

* 申請人的配偶已去世,而其已故配偶為合資格受益人或其已故配偶在去世

前是符合資格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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