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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就衛星廣播有限公司被收購發表聲明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回應新聞界就有關新聞集團收購衛星廣播有限公司 [香港和記廣播有限公司百分之四十八股權持有人的查詢時證,目前管制香港 和記廣播有限公司所持牌照的監管架構,並無限制有關衛星廣播有限公司股權之 出售
發言人又說,衛星廣播有限公司股杙轉讓後,香港和記廣播有限公司仍是衛星 電視持牌人,負責遵守各項牌照條件,而李氏家族及和記黃埔有限公司仍是香港 和記廣播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份持有人,
他說:「從香港和記騰插有限公司的表現,可見該公司是負責任的持牌人,該 公司亦遵守牌照所訂條件來經營,我們深信此項收購豆布後,這種情況仍維持不 J
發言人指出,不可將這次收購跟新集團較早前建議購入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遍 百分之十五控制投塵權事件,作直接比較,衛星廣播有限公司和電視廣播有限公 司持不同牌照,前者受電訊條例監管,後者則受電視條例管制,由於兩間廣播機 構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故政府採取不同政策,而監管方式亦不盡相同,
政府的觀點是衛星廣播機構,如香港和記廣播有限公司地區性的廣播機構, 以香港為基地,本港各地區亦可接收其服務·
本地的電視廣播機構,
核心份子之一,
如
視
視廣播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是本地傳播媒介的
政府希望使本地的電視服務能盡盪反映出港人的心聲及為本地社會提供多元化 的新闻信息及娛樂服務。
香港和記廣播有限公司的牌照並非專營牌照,任何合乎資格的衛星電視廣播機 構都可申請相類牌照,從香港發射衛星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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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及亞洲電視有限公司同時享有本地電視廣播服務 之經營栏·
發言人說:「我們可從給予衛星電視廣播持牌人較大的彈性,反映出對地區衛 星廣播及本地電視服務監管上的分别·」
香港和記廣播有限公司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可由非香港居民持有(即不合資格
人士 ),現行法例並没有限制已持有其他傳播媒介股權的持有人〔取消資格人士) 對香港和記廣播有限公司之控股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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