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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結世貿中心股份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由於一向代理人公司在列出某些世貿中心集 團有限公司承編號時出銀,使政府在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發出限制世宙中心集 團有限公司一些特定股份的指令部分無效。

財政司在六月初委任調查員對世貿中心集團有限公司的成員進行調查及作出衆 告·財政司其後接受調查員的建議,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根據證券(公開權益) 條例發出指令,限制轉讓一億七千九百萬股世貿中心集團有限公司股份的擁有相

根據一九九三年七月十日發出有關該指令的通告,當局發表了有關的世貿中心 股再編號,其後,涉及該項調查的其中一間代理人公司發世該公司疏忽地向調查 良提供一列錯誤的股平編號,並就此通知調查員,

調查員是根據該代理人公司提供的資料而編制報告的,故此,限制指令亦列出 了出錯的股票編號

發言人解釋說:「因此,四千四百八十五萬股不調查對象的世貿中心集團有 限公司股份,亦列入了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的限制令内,亦即是說,對這些股份 所加諸的限制並無法律效力·」

他補-

說,鑑於代理人公司出錯,財政司在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四日發出通告, 指出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的指令内,有關影響四千四百八十五萬股編號不確的服 無的部分,屬無效及經已被撤銷·不過這並不影響指令對其他世貿中心股份作 的限制·

發言人說:「財政司同時發出指令,使四千四百八十五萬股正確的世貿中心 股份受舘×一公開權益) 條例第五部的限制,因為在找想這些股份的有關資料時 發現有困難.」

第五部主要限制股份的轉讓權,條例亦規定,如果找到有關股份的資料,而並 無任何人因為較早時未能找出這些股份的資料,而得到不公平的利益,則第五部 的限制指令可由一個其後發出的指令所取消,

政府已向有關人士、世貿中心集團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發出有關一九 九三年七月八日的指令内部分無效的通告及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四日的新指令。

政府亦將於明日(星期六)在一份英文報章及兩份中文報章上刊登告示,列出 有關的出鍺股平編號,及受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四日所發的指令影響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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