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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日,
新僱傭(修訂)條例 為僱員提供更佳保障
勞工處助理處長永傑今日(星期五)提醒因健康欠佳而不能繼續為其僱主工 作但欲領取長期服務金的僱員,申請點生證明書的程序已經簡化,
陳永傑說,根據一九九三年僱傭(修訂)條例,任何根據醫生註用條例注册的 醫生,均可箋發證明書,該條例剛於本星期三在立法局通過,並於今日( 星期五 ) 刊登政府憲報内·
他說:「在過去,任何僱員如因健康欠佳而欲辭職及領取長期服務金,必須由 政府、政府補助或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為『永久不適宜』從事所擔任的一類工作」
「僱主倘若不滿意其僱員所提出的醫生診斷結果,可自費委託另一醫生重新診 断有阴僱員的健康狀況·」
他補-
說:「倘兩項診斷結果有出入,則可將個案提交勞工處處長決定,」
他指出一九九三年僱傭 ( 修訂 ) 條例亦對曾向有關查局提供關於執行僱傭條例 或違反工作安全規例的證據或資料的僱員加强保障+
「新法例規定,如僱主被定罪,法庭或裁判官有權命令僱主向其僱員支付補償·」
「這項補償應是除法庭或裁判官所判處的劉款以外所另加的」
該條例内另一項新措施是有夠暫時停工的條文,
除例實施後,開廠日,休息日,法定假期和年假不會被視作所指期間的
該條例亦讓僱主有所選擇,可以指定以任何連續十二個月的期間,作為屬下所 有僱員的年假年度
他又說:「由於不同僱員的年假年度會由不同日期起計,僱主因而要處理大量 行政工作,為所有僱員記錄其年假·新措施可令僱主減少這些行政工作・」
F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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