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而且本港市民仍然指望政府擔當社會道德的守護人。」
「不過,我很樂意與立法局的文康廣播小組及電影業人士商議,進一步研究這 項建盡.」
蘇耀祖在恢復辯論一九九三年電影檢查 (修訂)條例草案時說,條例草案旨在 將電影以及以該等電影製成的錄影帶及錮射影碟交由電影檢查監督負責檢查·
在審閲條例草案時,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曾提出多個相關的問題,其中一個周 題是將放映第三級影片讓十八歲以下人士觀看的罰款由一萬元增至五萬元
雖然議員普遍同意這罪項的刑罰必須訂於現實的水平始會取得預期的阻嚇作用, 香港戲院商金卻提出強烈反對,徐據是他們難以執行這項規定,
有鎖於此,蘇燿祖指出,電檢監督已採用警告辦法,在首次發現院商籍犯法例 時發出警告信,提醒有關院商緊記其法律赉任,而不會提出檢控·
電檢監督只在第三次及其後再發現院商違例時,才畬提出起訴,
蘇耀祖說:「為確保這些警告信不永遠對院商造成威脅,如果有關的院商在 兩年内未有發現再犯,該等警告信將告失效·」
「俺檢監督將書正式訂定這項安排,使院商有濟晰明確的規則可以遵從·」
蘇熠祖並不同意香港戲院商就未成年人士觀看第三級影片,他們本身應負上 部分責任的論點·
他認為現時未成年人士若被發現觀看第三級電影,會受到口頭警告,或須出庭 作誰;這些做法對青少年已起到足夠的阻嚇作用,
有關若干議員對銀影帶及鐳射影碟封套出現相當露骨的照片及字眼所造成的不 良影響表示關注,文康廣播司表示亦有同感,
他建議在條例草案内加入新條文,規定所有以第三級影片製成的錄影帶及鐳射 健封套必須呈交電檢監督審閱。
對於已呈交審閱的封套,當局書發出證明書·
蘇熠複說,任何人若没有效證明書而發行或展示封套便磨違法,可被罰款五萬 元及入獄六個日
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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