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93-06-11 — Page 11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律政司發出保證人指引

律政司愍富世今日(星期五)向立法局保安小組成員透露律政署已向進行檢控 的檢察官發出指引,詳細列明需要保證人案件的手績及程序·

馬圍替說,刑事檢控專員已就保護證人案件發出指引,這些指引不軍是涉及越 南人,而是適用於所有證人,只要他們擔心在審訊被告之前、期間或之後,他們 本身的安全受威脅便可適用,

馬富善强調,雖然他本人及律政署在保證人方面扮演一個角色,但在整體 上來說,他並没有政策責任·指引内已訂明進行檢控的檢察官有責任向有關的執 法機構提出意見,說明個别證人對檢控工作的重要性。

他說:「如果有兩檢察官得悉證人的安全受到威脅,他便應該進行查詢及提供 協助,以便確切知道有關執法機構已就診人的安全提供滿意的安排·」

他補-

說:「律政署已將這份指引交給甘士達大法官,作為保護證人調查委員 會報告書第二部分的參考。」

至於律政署及有關執法機構在保或證人的合作上,馬雷誓說,在該宗謀殺案終 止審訊後,以及在成立調查委員會前,跟保安司開會後,律政署已與保安科保持 高層接觸,商討如何保證人,

繼這宗謀殺案後的幾宗案件,保安科、刑事檢控專員、警務處行動處副處長 (刑事)及懲教署和人民入境事務處的代表都曾開會,商討如何確保能夠為一些 感到自己及家人安全受到威帝的誰人,接供足夠的保護,

甘士達大法官的報告指出香港的法律並無與英國一九八八年刑事司法公正法第 二十三(-)及(三){B)節相若的條文,該條文准許證人如因恐懼而不能提 供口頭證供時,可向一名警務人員或同等官自提供書面證供,而該等書面證供可 以作為呈堂證據,

馬富喆證宽律政署已去函英倫及北愛爾蘭刑事檢控專員,索取這方面運作的詳 細資料。

馬會怯最後表示他有信心撲滅罪行委員會的重要報告書内建港的一個全新及全 面的保護證人方法,會對甘士達大法官在作出建激時有很大的幫助,而這些建議 落實後,更能有效地保證人,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