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搡超額安排候審案件
為免浪贲法庭時間,司法部現正採取超額安排若干候審案件的辦法·
署理布政司陳方安生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以書面答覆劉慧卿議員的提同時 表示·超額安排候審案件的最理想限度,是剛好有足夠案件填滿所有檔期,讓所 有法官均有案件審理·
她指出,很多已排期在地方法院審訊的案件,在審訊前已達成和解,或是在開 烶審訊時仍未準備好
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案件的平均輪候審訊時間分别是七個半月及約九個月,
她說:「這些輪候時間只關乎已定出開始審訊日期的案件,在多數情形下,這 些案件需要較長時間準備。」
至於其他案件,如聆訊時間預計不超過五天,書編排在流動審訊表上,按編排 次序進行聆訊。
陳方安生表示,在地方法院的刑事流動審訊表上的案件,聆訊平均在二至三星 期内進行,而在高等法院的刑事流動審訊表及民事流動審訊表上的案件,一般來 說,聆訊分別於二十五個及十個星期内進行·
她說:「案件只有在裁定較適合在地方法院進行聆訊時,才會由高等法院移交
地方法院·没有案件是為了減少輪候審訊的時間而移交的。」
「移交案件的申請由律政司提出,再由法官裁定。」
政府無意改變新入職公務員保安審查政策
政府並無計劃改變對所有務上需要接觸機密資料的新入联公務員進行保安宰 查的政策,但正檢討政策的應用情況
保安司區士培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以書面回覆李華明議員的提問時表示, 這是為防止機密資料外洩而設的多項措施之一。
他說:「 受保安審查的联級及位的詳細名軍艦機密資料。不過,名單包 括所有一般及部門联系的首長級及高級人員,以及財務上需要接觸或處理機密資 料的秘書及文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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