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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規管廣播服務的質素方面,文康廣播司向立法局議員表示,廣播事務管理局 設有行之有效的審理投訴制度·在報告年内,該局轄下的投訴委員會共處理六百 四十八宗投訴,並曾向不同廣播機構發出二十一封警告信,提醒該等機構務須更 嚴格地遵行各項業務守則·
此外,該局曾兩次處罰持牌機構,罰款額由一萬元至五萬元
凡祖續說,在未來的日子,該局積極參與下述工作:對收畫電視服務的規 管、現正進行的電台廣播檢討以及一條综合的廣播條例草案的擬備工作。
加强管制升降機及自動梯
條例草案提交立法局審港
兩項旨在更有效地管制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以加强公衆安全的條例草案,今日 (星期三)提交立法局審謝·
規劃環境地政司伊信動謝二一九九三年建築物(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 及一九九三年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修訂)條例草案時說,這兩項條例草案 旨在使管制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的法定架構合理化,並加强這個法定架構。
一九九三年建築物(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建議由一位人士,即機電工程 署署長負責所有管制升降機和自動梯的設計、維修及有關建造升降機和自動梯的 技術標準的工作,
一九九三年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 修訂 )條例草案建議授權機電工程署署 長可不時發布工作守則,就升降機和自動梯的設計、建造、維修和測試,提供指 引和指示 ·
伊信表示,該條例草案建升降機及自動梯的視察檢查工作,應由合格人士執 行,以加强管制安全操作·
他說:「此外,又規定升降機或自動梯的註册承造商,須協助機電工程署署長 就有關升降機或自動梯意外進行調查,例如提交意外報告。」
「把升降機及自動梯的維修工程,分判或指派給未有註册的承造商,亦將受到
兩項條例草案均押後辯論。
完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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