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發言人强調,由於這些床位寓所通常設於售式唐樓内,無痛在消防或樓宇安全 標準方面均差劣,當局有需要實施發牌制度,以便對該等寓所作出規管
根棯條例草案内有關發牌制度的條文,所有現存的床位寓所初期可申請豁免證 明畫以繼績經營,但最終則須領有經營牌照,
發言人預期實施發牌制度後,估計約十分一或約四百名床位寓所的住客須予安
發言人說:「政務總署出確保為所有受影響的住客提供協助,使他們獲得安置· 「社會福利署書協助年滿六十歲及以上的住客和弱能人士獲得體恤安置、入住 老人護理院舍或軍身人士宿舍。」
「至於不在社會福利署照顧範圍内的受影響住家,將有資格入住政務總署所設 立的軍身人士宿舍.」
條例頒布後有一段豁免期,床位寓所的經營人士可申請豁免證明書維鰭經營, 以便同時進行改整工程,以符合發牌規定 ·
發言人說,政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將負責視察這些寓所,並向經營人士就所需進 行的改梦工程提供意見,
當局並制定一套經營守則,以提供有關符含安全方面規定的實務指引,並將 該套經營守則刊登在報上,
發言人說,当局並會成立上訴委員會,處理因執行法例所引起的上訴·
上訴委員會的委員由港督委任,並由有資格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的人士担任
法例並授橋地方法院遇有床位寓所對佔用人構成危險時,或遇有須封閉床位 所以便進行補救工程的情況,可命令將任何床位寓所封閉·
發言人說,發牌制度預計於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畬施,
床位寓所條例草案星期五(五月二十日)在政府憲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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